实际上享受不仅仅是物质的,还有精神的。不同社会地位和不同人格修养者有大不一样的享受观、享受需要和享受途径。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表达的“受享”,是对自由、平等、情投意合的爱情这样一些精神世界很高层次的朦胧追求。明代中后期一些中国文人开始猛烈抨击程朱理学,要求挣脱束缚人性的封建礼教。着名思想家李贽明确提出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他们重视实现人的自身价值。曹雪芹深受这些思想的影响。对社会作出贡献和接受回报,受享人的基本权利,是人性的两个基本要求,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而当“石头”不但被剥夺了补天权利并被抛弃时,他的受享要求就更加值得同情与肯定。受享可以出于不同目的,通过不同途径获得。受享者在自己的付出上也有大不一样的表现,因为真正高尚的受享者必定同时也是一个会对社会对他人作出贡献者。总之,受享有不同类型,同一类型还有不同高下的层次之别。贾宝玉对精神自由、真诚感情,对少女人格的尊重,以及对比较平等的人际关系的执着追求,是他“受享”的基本内容。贾宝玉对传统观念中走仕途经济的所谓“正事”不感兴趣,在为姐妹们的“忙”中受享到了精神上的无比快乐。在宋明理学越来越走向扼杀人性的清代,当理学日益腐败而成为礼教,这种张扬个性,要求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和完善人性的观念,在当时是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超前意识,至今依然发人深省。可以说,这是从更深层次上彻底否定当时那个号称“盛世”实际上已经是“末世”的社会,因此“受享”的进步意义丝毫也不亚于“补天”,而且有过之。无论是贾宝玉形象还是小说的思想价值,都比写一个“补天”的故事要深刻得多。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并不缺乏“补天”型的人物,但是却没有一个贾宝玉式的“受享”类艺术形象。《红楼梦》的现代性和它的无穷魅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此。
将贾宝玉塑造成为一个受享者,并不意味着曹雪芹完全否定补天的必要性。这里我们要回到补天神话的“石头”上来。因为石头被女娲炼出来就是为了补天用的,它当然愿意在补天的伟业中发挥自己的才干。但是这个社会已是“末世”,它不允许众多有才干的青年男女补天,反而将他们推入深渊。这个社会毁灭了这么多有才干的青年男女,那么再合理不过的逻辑就是,这个社会自身就应该毁灭,所以曹雪芹最后要让它“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由于曹雪芹不知道未来之世究竟是什么样的,所以他才感到悲哀,并将这种情绪镌刻在贾宝玉的骨子里。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所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恩格斯在《致玛· 哈克奈斯》的信中说:“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一论断一直是文艺批评包括《红楼梦》研究的经典性标准之一。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受现实主义文艺理论的影响,先入为主,就难以解释既定理论外的艺术现象,几乎一致公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贾宝玉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从200多年前的脂砚斋到当今读者,无不感到贾宝玉身上有许多十分奇特之处,无论是人物本身还是曹雪芹塑造他的方法,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传统理论都很难解释得圆到,往往十分勉强,有削足适履之感。那是因为我们先验地有了一个框框:最伟大的作品必定是而且只能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决不可能是别的。按照这样的思维方式去套,自然会有套不进去或不大恰当之处,于是要么回避,要么认为曹雪芹没有做到严格的现实主义,甚至是“败笔”。如果我们不存先入之见,而是完全从作品的实际出发,那么就不难发现,曹雪芹在出色地使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同时,还大量地成功使用了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我们前面分析的那两个神话只不过是最突出的代表之一。在长篇小说中运用典型化手法与非典型手法相结合,塑造出了以贾宝玉为代表的一系列令人难以忘怀的艺术形象,是生活在18世纪的曹雪芹对世界文学的伟大贡献,他第一个解决了象征主义不能创作长篇小说的世界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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