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书里第一回就说了,实际版本也是如此,脂评,戚本,列(宁格勒)藏本都叫《石头记》。
第一回里还提到另外的书名:《情僧录》和《金陵十二钗》,虽有此名,少见这样的版本。
用得最广泛的还是《红楼梦》的书名,所有外文译本都是用这个名称,最多翻译时加个介词,使之类似“梦在红楼”或“红楼之梦”。
还有一个名字被坊间采用过:“金玉缘”。我上小学时就读过名为《金玉缘》的《红楼梦》。
我拙于考据,拎不清几个名称出现的缘起始末,只想从文学性、书名学的意义上说一说。
《金玉缘》云云,向通俗小说方面发展,它突出了薛宝钗的地位,不准确;因为全书一直贯穿着究竟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的悖论、困扰、撕裂灵魂的悲剧性矛盾。
《金陵十二钗》取名不错,既金陵又一家伙十二个女性,有气势也有魅力,或者说有“卖点”,不知为什么未被书界接受。可能是只提出十二个女性,嫌单纯了些。我倒是见过以此命名的画图。澳门濠景酒店就出售一种茶托,图画是“金陵十二钗”。
“情僧录”是十二钗的另一面,与十二钗互为对象,从情僧(即贾宝玉)眼里看出去,是“十二钗”,从十二钗眼里看出去,只有一个贾宝玉。“情”与“十”两个名称都有人物但缺少构成小说的一个特质:故事。有道是艺术性强的小说应以人物为重心,有理,但叙事诗、报告文学、散文速写,也都可以以写人为主。还有不论你默认也好,气急败坏地骂娘也好,多数读者读小说,是首先由于受到了故事的吸引。
情僧云云,多少有主题先行、装腔作势、与常识较劲直至洒狗血的嫌疑。
最好的书名当然是《石头记》,这方面我曾与宗璞讨论,我们两个的意见一致。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欷嘘不已。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
石头亦大矣,直击宇宙,直通宝玉,登高望远,却又具体而微,与全书的核心道具即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通灵玉息息相关。这样的名称只能天赐,非人力所能也。
我建议,今后出版社再印此书(指供大众阅读的长篇小说,不是指专门的什么什么版本),干脆用《石头记》书名,值得试一把。
《红楼梦》则比较中庸,红者女性也,闺阁也,女红、红颜、红妆、红粉……不无吸引力。楼者大家也,豪宅也,望族也,也是长篇小说的擅长题材。梦者罗曼斯也,沧桑也,爱情幻灭也,依依不舍而又人去楼空也。多少西洋爱情小说名着,从《茵梦湖》到《安娜·卡列尼娜》也是靠这种写法征服读者。
与“石头记”相比,“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这又是悖论,我们不希望把小说写俗了,但是在我国,与诗词、散文、政论相比,小说与戏曲从来都是俗文学。
还有一条,过分地偏激地咋咋唬唬痛斥世俗通俗,本身也可能是一种矫情做作,也是俗的一个变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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