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隐的由来还有另外一方面的“根据”。《红楼梦》第一回,石兄向空空道人为自己的故事做辩护时强调:“……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很好,既然写出了“事体情理”,也就写出了世间诸人诸事的共同性、相通性、普遍性。世界的统一性包括了物质的统一性,也包括了规律、道理、“事体情理”的统一性。人们求知常常有知一隅而三隅反的情形,有由此知彼、因小见大、睹物思人的情形。文学作品中也常常有写一隅而令读者思三隅,写小而出大,写此而令读者思彼的情形。只要这些“举一反三”“由此及彼”不包含着入人于罪的恶意,如姚文元的这方面的功夫手段,那么哪怕是牵强附会的联想也是可以的。何况欣赏就是再创造,就必然加上欣赏者的发挥乃至加工改造借题发挥呢!由《红楼梦》而联系宇宙的历史,由《红楼梦》而联想吊明反清,说明了《红楼梦》包容的“事体情理”以及文字手段的广博性,也说明了论者主观取视与解释的独特与执着。谁知道呢?也许无材补天,锻炼通灵,静极思动,石而玉,玉而人,人而衔玉,从大荒无稽青埂来回大荒无稽青埂去的概括当真通连着某些宇宙史的道理?也许各种曲笔隐喻至少在手段上与清代怀明文人有某点相通之处?反正人为“红楼”立法,立法到了这一步,作者的主观意图如何,反倒不是那么重要的了。我还有这样的切身经验呢,三十四年前的那段公案,拙作《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中有一段林震对槐花的感想,说槐花“比桃李浓馥,比牡丹清雅”。一位前辈作家老师评论说,作者以桃李比喻大众,牡丹比喻上层(大意如此),而以槐花自许,表现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清高。说老实话,读后我实在佩服老前辈的博大精微、敏捷老辣,甚至佩服我自己竟这样深刻,动辄颇有含意。一九八五年西柏林举行的关于笔者的小说的讨论会上,瓦格纳教授分析拙作《悠悠寸草心》里的主人公是理发师,“理发”谐音“立法”;姓唐,唐是过往中国的一个兴盛的国号。因而断言“寸草心”是呼吁通过加强法制来振兴中华,也真是“没了治了”!请看,“红学”的索隐法已经“走向世界”了呢。
当然,从个人情况来说,我的追求在于把《红楼梦》当做小说读,在于对之进行文学的、小说学的即关于该小说的题材、构思、人物、意蕴、语言、风格、手法等方面的探讨。对浩如烟海的“曹学”“版本学”“大观园考据”“拆字”“破谜”……由于本人才疏学浅,实实未敢问津。但文学作品兼具文学之外的属性如社会学、史学、政治经济学、生理心理病理学、民俗学的属性与研究价值,文学作品吸引非文学的研究也就并不奇怪。文学实在很难“回归”到文学就是文学,小说就是小说,别的什么都不是的程度。当然,如果恰恰忘了文学是文学、小说是小说,也着实太惨。《红楼梦》的状况则更特殊,即除了“兴衰史”“理乱书”“阶级斗争史”“情海忏悔录”等性质外,还可以成为“纳兰性德公子传”及“谈禅论道”、“排满革命”之书乃至成为文物成为谜语推背图。我也颇怀疑一些类似“走火入魔”的研究,但即使走火入魔的研究本身,也可以提供一种文化的与文学的研究信息,它本身应该成为合情合理的研究对象而不仅是被嗤之以鼻。
难矣哉,“红学”!你不但要研究不止一个版本的《红楼梦》文本,而且要面对比“红楼”本身不知膨胀了多少倍、枝蔓了多少叉的“红学”。红楼多歧路,思之意黯然!一部小说能引起如此多方面的、有些是千奇百怪的、与一般文学批评大异其趣的研究,哪怕其中包含着骇人的荒谬,这本身就颇值得研究一番,这本身就是绝妙的文化现象、文学现象、小说现象。奇哉“红楼”!书奇,作者奇,研究得也奇!对“红学”的无知也许反而使我们获得一个方便的角度,去思量小说本身、去思量阅读小说的常人心态与常人反应,并以小说本身,以阅读小说的常态作为出发点,去追溯去揣度各种奇异的红学现象。这叫做以常问奇,以常解奇,以常制奇。所以,我讲的这些就不算红学而只能算红学门外的感受。题曰变奏,曰狂想,曰门外,曰妄谈,望能表达伫立于红学前辈前面的惶恐心情,或能有幸得到指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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