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宗明义,本书的写作目的,在于讨论而非争论。即使是争论也有争论的规矩。基本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就行了。搬出曹雪芹,或者干脆搬出所谓的“权威”来,哭哭啼啼,显然不是好办法。
2.开宗明义第二,在学术的范围内,贯穿本书的指导原则就是坚持科学的立场,与相反的观点展开论战。这就是说,我要准确地说出什么是我的观点,我的观点在什么地方与对方不同,然后摆出我所知道的观点、材料等等支持我的论述,反驳相反的观点。
斯宾诺莎说:一切肯定都是否定。所以既然我试图确立一些正面的观点,那么澄清一些看来是似是而非的观点就必不可免。这就是说,我始终保持“点到为止”的态度。该说的话说后,如果反对者仍然继续没完没了地重复自己说了八百遍的话,请原谅,恕不奉陪!
我认为,在这个方面没有调和的可能。是就是,否则否。就是没有把握,也要说出来。这才是唯一负责的态度。可以说,任何学术的进步都存在一个历史过程。从不科学向比较科学前进。虽然在具体的历史时期会发生暂时倒退,但是对于我来说,我只对理论本身负责。至于有的人借研究《红楼梦》为名,其实在树立自己的什么“权威”,“派系”这些东西,可以说,这是我最为反感的事情。让这些家伙见鬼去吧。我的唯一目的就是还《红楼梦》以真相。进一步说,我与其他不得了的“权威”争论的焦点就是,《红楼梦》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书。是“言情”、“人情”、“谈情”这样的小说,还是如毛主席所明确指出的,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
3.我认为这是两种完全不能调和的理论体系。因为作品的主题只能是唯一的。任何试图调和这两种观点的观点,在我看来都不过是折衷主义,中间路线。在理论上,唯独中间路线没有出路。理论的任何进步,都势必扬弃其对立面。中间路线看来兼容并收,实则不然。中间路线往往是浅薄的。理论的深化必然要拿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到目前为止,红学的一般体系还是认为这是一部“谈情”的作品,其中或者偶然干涉朝政,但不过是闲笔而已。
所以本书的价值就在于提出一个针锋相对的理论体系,揭示出《红楼梦》究竟在什么程度上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是彻头彻尾,是掩盖,还是闲笔。
4.理论的进步自然要有所淘汰。如果我在序言里就说“谈情派”已经被淘汰,恐怕不能服众。但是如果阅读完本书,恐怕读者就会同意我的观点了。至于说理论的命运,这我倒并不特别在意。举例来说,在某时期,每个人都说《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可是这个历史时期一过,人们又纷纷持相反的观点,都说这大体上是一部“人情”小说。可以说,“谈情派”的靠得住的“权威”,似乎还是要推那个“史”和那个“略”。这个什么“史略”可不得了啊!就这么一“略”,那个“史”也就基本没什么了。就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东这么一“略”,西这么一“略”,最后几叶纸轻轻一带,哈哈一笑,不过人情小说而已。好一个等闲的“人情小说”呀!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在本书中看一看那个“略”究竟都是些什么东西!
至于那个特别历史时期,可以说,说作品是政治历史小说,这是正确的。大方向虽然正确,但是基本没有分析论证。所以事过境迁,政治历史说居然成了教条!人们纷纷以能够说出错误的东西为最大的光荣!可以说,这样的治学态度实乃我辈莫大之耻辱也。我可以这么说,我提出一系列比较可靠的观点,那里管他外界的风云如何变幻!只有我的论证不被驳倒,我的结论就安如磐石。
5.说到这里,我有必要再声明,我对本书的论述还是很有把握的。至于是不是另有大贤存在,能够把我的观点驳的体无完肤,从最严格的角度说,谁也没有这么大的把握。我只是知道,我对我的论敌,谈情派还是比较了解的。谈情派的基本错误,我都将一一谈到。而且我也有比较大的把握,这里所阐述的观点,最多只能在程度上有变化,但是基本的方向,也就是政治历史说的方向,是不可动摇的。至于谈情派是不是找到什么特别有效的论据把这里的观点一一驳倒,虽然我不这么认为,但是很明显,我并非谈情派,对方的能耐不好妄下结论。
6.一般来说,作者信奉学术自由,对本书观点表示反对,可以说,一切正直的批评本人均表欢迎。古人曾言,奇文共欣赏,相析同与评。至于摆“老资格”,说的客气一些,这与我无关,我只对理论本身负责;说的稍微激烈一些,请这些老先生放清醒些,看清本书究竟是在什么样的层次上讨论问题。这里的确对于例如林黛玉的裹脚布这样的古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分析。再次请求原谅!
7.本文的观点完全限于学术范围。如果在其他场合加以引用,一概自负其责。
8.鉴于《红楼梦》的认识长期限于停滞状态,这里有理由对所谓红学家没有给予足够充分的重视。可以说,没有这些先生们,国人对于作品的认识也不会落后多少;相反,这些先生们的工作,的确陷《红楼梦》的研究于绝境。
9.所以这里的突破是具有本质意义的,全面的。这里第一次系统地从所谓“政治历史”的层次对作品加以考察。可以说,关于这个方面的工作,目前为止,只有我才是自觉、系统地进行。即使是基于这个理由,我也有充分的权利要求所谓的红学家远离《红楼梦》,远离大观园。而留给自由思想一点空间。
10.本书同时反对目前盛行于有关《红楼梦》研究中的一种不良倾向。当前确实有人试图“神话”曹雪芹及《红楼梦》。我认为,类似倾向的抬头是不正常的。从古代以来,一些不学无术的学者就神话孔老夫子。还有人神话毛主席。针对这样的人,毛主席一针见血地指出,说是树我,其实不知是树谁人。
可笑有人居然在《红楼梦》这样一部空前反对权威的作品中也在搞类似的“造神”运动。仿佛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对曹雪芹的无限敬仰于万一!
11.鉴于此,作者庄严声明,我始终力图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来评价这位伟人。这就是说,曹雪芹的敌人自古以来就有。其中就包括这么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类型。一种就是正面攻击作品伤风败俗等等;还有一种就是表面上给曹雪芹一个很高的地位,但是唯独不允许其他的人对这位人物加以论述、评价等等。这就是说,前一种虽然看上去是曹雪芹最凶恶的敌人,但是至少还保持理论的内外一致;而后一种则更加讨厌。这后一种摆出一副《红楼梦》主人的样子,其实兜售的不过是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以及自己肚子里那点骚水。而如果有人试图使红学的研究摆脱这样骚烘烘的“权威”的影响,就要被扣上“无知”、“专断”这样的帽子。
12.鉴于此,我认为,不同的人对作品的不同认识是正常的事情。至于所谓“谈情派”,虽然在下认为这基本属于老骚货范畴,但是也未尝有丝毫强加于对方的意图。总之,本书基本的风格是要通过资料,论证以及作品本身说话。诚所谓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是也。
13.至于我对曹雪芹的一般看法,这是本书的一个主要的论述任务。但是在这里不妨一般性地谈一谈。首先,曹雪芹的确是我国古典文学的第一人。我国古典文化林林总总,洋洋大观,尽可在作品中一收眼底。这样的文学艺术功力是罕见的。相反,指指点点,尽可以把古典文化贬得一无是处。这倒是极为容易的事情。人们只听说过战士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但是又有谁知道苍蝇有什么缺点呢?
低估《红楼梦》历史地位的那些自称不是“作家”的身份不明之人,的确不必假装出于“谦虚”的目的说什么《红楼梦》要比例如巴尔扎克这样的法国文学要低上一筹。说这样话的作家,不知他是根据什么标准得出他的结论。我相信,如果他敢于列出他的观点,肯定会受到严厉的反驳。而既然这些伟大的“非作家”没有明确地说出自己的论据,那么就只能被认为是胡说八道,没有任何合理依据。
反之,当下有些人出于“垄断”作品的独特动机把《红楼梦》与曹雪芹吹嘘得漫无边际。这同样不是严肃的态度。我要说,曹雪芹的确存在思想上的局限。当然思想的局限是每个人都有的。因为人毕竟是历史的产物。我只是说与巴尔扎克的情形非常接近,曹雪芹也是所谓“上流社会”的最后一个叛逆。虽然他指出了上流社会崩溃的必然趋势,但是他的同情显然是寄托于那个注定灭亡的阶级。因此曹雪芹不能接受新道德兴起之前、旧道德崩溃之后的这么一段历史时期。这是作者的局限,也是作者的悲剧。如果有必要,我将在本书专门论述这个问题。
现在的问题在于,作品还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大量的红学专家还在“情”字上做功夫。说句稍稍夸张的话,我甚至认为这样的红学家在追求所谓“市场效应”。而本书的一个作用,就是扫除功利主义。还《红楼梦》研究一片真正明朗的天空。
14.至于我研究《红楼梦》的动机,可以说,一方面是受到伟大领袖的号召,觉得看一看是有必要的事情,总会有些益处。但是看过之后,开始感到很迷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感到很受震动。后来又不断地阅读了一些关于《红楼梦》的资料。可以说,我认为人们并没有很好地把握作品的主题。以至于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一直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更多地被当作消遣的对象了。我当然不是反对人们拿它作为消遣。相反,这是作品的一个长处。例如很少能够拿“泥土天才”、“非作家”的文字当作消遣一样。后者的作品当真令人惨不忍睹。牙碜得不得了。但是如果认为《红楼梦》仅仅是消遣的小说,这就不好了。
正是由于我与目前红学界的一般观点存在重大的差别,所以我决定把我的观点陆陆续续以散文的形式写下来,与所有喜欢作品的人分享。至于这里的观点是不是触犯了某些大人物的利益,这就不关我的事情了。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大可以反驳。如果说的有道理,或许还能推动红学的进一步发展。即使不能推动红学的发展,至少我还是要感谢那些有说服力的作品,因为这毕竟对我对作品的理解具有推动作用。至于那些不屑于赐教的高人,偏偏又喜欢骂人,那也没什么,或者我兴趣好,彼此互骂,或者我觉得很无聊,一笑了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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