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芹集》序  黄 裳 / 作

 

  五十年前在天津的南开中学读书。关于这学校,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这里不想过细研究。我只是想说,它留给我的印象是很不错的,特别是那自由的学习空气,至今想起来也还使人感到温暖亲切而不易忘记。完全没有以投考名牌大学为唯一目标而进行的填鸭式教育;舍监的面孔虽然严肃,但其实也还是宽容的。正规教学之外,课外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体育、演戏、编印校刊、假日旅行、听演讲、学做陶器、养花……真是花样繁多,不过一切任听学生自由参加,并不作硬性的规定。图书馆里有着不算寒伧的藏书,学校附近有三家书店,出售新刊的书报杂志。学生有很好的机会接触新的思潮和新的文化。我知道学校当局曾经没收过北新书局出版的《结婚的爱》,因此受到《语丝》的批评,不过这是我入学以前发生的事了。对我的宿舍床头小书架上排满的新书,舍监查房时确曾多次有兴趣地注意过,但并不没收其中的任何一册。《水星》出版后,校园里出现了几张小小的征订广告,通讯地址就在教员宿舍,那是由李林先生代理的。在这《水星》上,我第一次读到卞之琳、何其芳的诗。国文班上孟志孙先生给我们讲古典文学和考证。这当然有些失之艰深,但他用天津腔曼声长吟《桃花扇》“余韵”的神情实在是引人入胜的。他指定的课本之一是戴东原的《屈原赋注》,这书我们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买。可是第二天同学周杲良带了一本宣纸印非常阔气的木刻本来,却使我真的开了眼界。这是他的父亲周叔弢付雕的、有名的“建德周氏刻本”。这应该说是我对版本学最早的启蒙读物。
  我在这里提起这些琐细的旧事,只是想表示我对这种教育方法的感谢。老师并不给学生规定某些未来的学习目标,只是象“抓周儿”似的在盘子里安放许多好玩的事物,任凭孩子自己选取。选择的机会倒是越广越多越好。当然象贾宝玉那样一下手就抓来了口红也没有引起紧张的必要,可能这正是一种最好的抉择也说不定。后来我发现,许多同学的未来事业都是最初从这里开始的。
  人们真的选择了五花八门各自未来的胜业。
  因为同级同组的关系,汝昌和我住在一间寝室里。他是天津咸水沽人,比我大两岁,平常总是缄默地不大开口。细长的身材,清疏的眉眼,说起话来也是细声细气的。他从高中一才插班进来,一开始好象不大容易接近,看来他已不再是小孩,而是一个成熟的青年了。他从不参加体育活动,只是爱听戏,京戏昆曲都喜欢。他还偶尔粉墨登场。记得后来他送给我一张《春秋配》里李春发的戏装照片,就是在燕京大学读书客串演出时拍的。这种共同的兴趣使我们找到了第一个共同点。
  不久我又发现他喜欢并曾熟读《红楼梦》。这就在我们中间出现了新的、更有兴趣的共同点了。这时我们的谈话开始多起来,谈论的主题也集中在《红楼梦》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晚饭以后,走出校门,经过南楼、体育场、女中宿舍楼,到墙子河边散步时,谈论的就多半是这个。那真是兴致盎然,杂以激辩,回到宿舍还往往不能停止。以我当时的年纪、水平,对《红楼梦》的欣赏怕还停留在《菊花诗》和《螃蟹咏》上面。汝昌当然比我高明得多,好象已经在注意曹家的故事和作者的生平了。可以说,这就是《红楼梦新证》的最初的发轫。当时的谈话内容今天几乎一点都记不起了。但汝昌的研究《红楼梦》早在五十年前即已开始,这一节我想是可以作证的。
  《红楼梦》的研究达到了今天的规模与水平,不用说,在五十年前是梦想不到的。汝昌也一直坚持着他的研究,在《新证》之后又写出了不少专着与散篇论文。多少年来我一直以一个普通读者、“槛外人”的身份偶尔注意着他的工作。现在他的一本新的论文集将编成问世,来信希望我写几句话在前面,这是推辞不掉的。可是又完全没有发言的资格,只能简单地说几句空话。当然,在说着空话的时候,也不免要带出一些零碎的感想,看来比起五十年前的水平也高不了多少,但不也说明了有些设想已经坚持了那么久还没有改变的事实么?如果有谁指出这就是“僵化”,那也没有什么法子想。
  好象也是汝昌曾经提出过的,《红楼梦》研究应有内外学之分。看来这好象是一句笑话,不过却正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换一种说法,目前的“红学”大致似乎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一支是从文学评论的角度出发,一支是从历史学的角度着眼。事实上情形也正是如此。照我的看法,这两支研究大军是应该齐头并进的。而前者的工作应以后者的成果为基础。倒不是说,要等彻底弄清了康乾之际政治、社会经济的情况之后再来进行《红楼梦》的艺术探索,这是不切实际的可笑的想法。但前一步工作作得愈深入、踏实,后面的工作才有可能得到更大的收获。这一“存在第一”的真理,是已由过去的研究经验充分证明了。想根除一切空论,舍此并无他法。
  我一直在想,有许多重要的古典名着,如李杜元白诗,如《东京梦华录》、《梦溪笔谈》、《辍耕录》,是都应该进行全面的整理、笺注、研究的。这工作作得好,我们就往往有了一部具体的断代的社会史、科技史、经济史……有了一部《玉溪生年谱会笺》,即使非常不能令人满意,不也使我们对唐代后期文武宣三朝的政治生活看到一点依稀的轮廓了么?而在这一意义上,恐怕没有另一部书能比得上《红楼梦》,那简直是无比的明清之际下迄康乾“盛世”的一部极丰富的社会史。值得写出百来篇重要论文,在这基础上从而写出一部活生生的社会风俗史来。文学评论如能建筑在这样的基石上,可以断言开出来的必非徒眩人目的“唐花”。
  《红楼梦新证》所表现的这一特色,汝昌曾经坚持了几十年,我觉得应该更自觉地坚持下去。这中间可能出现过偏离,出现过枝节性的迷惑,但只要大的趋向不错就用不着逡巡。
  传记要围绕着传主来写,人们是不会有异议的。《红楼梦》研究围绕着曹雪芹来做,也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人们说“红学”已经变成了“曹学”,这批评是尖锐的,但也只有在研究已经对着作与作者本身毫无意义时才是如此。人们也曾对“曹雪芹卒年”这样的讨论表示不耐。其实对这么一位伟大的作者连生卒年都弄不清楚,也并非什么光彩的事!不弄清雪芹的生卒年,又怎能确知他的生活时代,家族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变化,又怎能具体分析作品产生等种种微妙因素呢?
  繁琐也是一种相对的观念。在某些人从某一角度看来是“繁琐”的,换一副眼光,采取更广阔的视界,结论恐怕就两样。不能要求广大读者都具有如此深广的兴趣,但在文学批评家,是应该知道这界限的。
  细琐、隐曲的研究倾向是确实存在的。我想主要原因之一怕是缺乏较为高远的眼光,又没有向广阔的历史“荒原”进军的勇气,因而只能陷于枝节的探索、追寻,浸渐形成一种泛滥无归的状态。这倒是值得注意的。
  即以清初下迄乾隆这一历史阶段而论,目前就依然是一片未经开垦的“荒原”。遗存下来的实物、文献资料,虽然历经劫火,还是十分丰富的。现在仅就地志、文集、笔记……这一角落而论,恐怕就没有人能报得出一笔总帐,更不用说泛览一过了。我相信,这中间是包含着大量直接间接与《红楼梦》有关的资料的。《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作品,这就要求我们以百科全书式的研究方法对待。说“红学”是“曹学”,是目光过于褊浅了。大规模的开垦发掘,能带来怎样的收获,是无法悬揣的。正如开采一座包含了多种稀有金属的共生矿,经过筛选、分离,无一不是有用的资材。这种规模的研究工作,过去是无法想象的,这不是一二学人用“白首穷经”的方法所能做到的。在今天,就不只是可能,而且是必要的了。可能有人会怀疑,这样一来,岂非更将泛滥而不可收拾?其实这是用不着担心的,不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我们得到的将是一部灿烂的文化史、社会史,它将帮助我们更全面深刻地理解《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照我看,这只能是唯一的途径。
  有一件事,记得是五十年前汝昌和我就采取了相同的立场的,那就是对高鹗为《红楼梦》添加的狗尾的态度。而这立场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变。小说以一百二十回本传世,是二百年来的既成事实。高鹗给了小说一个悲剧的结局,姑不论“兰桂齐芳”那些混帐话,也应该说是难得的。不过这里有一个科学态度与真实性的问题。假的总是假的,不论挂着羊头的狗肉行销了若干年,它到底不是羊肉。因此,每逢读到某些论《红楼梦》的洋洋洒洒的论文,一旦发现它引用了后四十回的文字作为分析论断的依据,就废书不观了。因为首先在科学态度上作者就已陷入了进退失据的地位,这样得出的结论,到底要由曹雪芹还是高鹗来承当?或按三与一之比计算份额?除了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还有《红楼圆梦》、《续梦》……等不计其数的续作,这些作者似乎也有要求评论家予以考虑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俞平伯先生写定“八十回校本”,将高续四十回作为附录放在后面的办法是合适的,也是通情达理的。尽管许多人为高鹗提出过许多辩护的理由,但到底改变不了事物的本质。研究者不首先分清真伪的界限,终将无法得出符合实际的科学结论。
  司马迁说过,“文王囚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这可能是我国最早涉及生活与创作关系的有名见解,真不能不使我们佩服。可是比起文王、孔丘、屈原……韩非来,曹雪芹的生活经历可是丰富复杂得多了。他有幸比他的前辈们迟两千年出世,社会已经大大地向前发展了。他看到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封建末世,经历的是变幻多采、寒温异态的世相人情。这许多都不是他的前辈所能比拟的。曹雪芹和屈原一样,也发出了他的无数“天问”,不过他没有把回答写成诗,而是一部《红楼梦》。研究者的重要任务是追寻曹雪芹作出了一系列怎样的答案,和他为什么要作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答案。研究工作的前提应该是首先设法弄清在曹雪芹的头脑里到底存在着怎样的问题。至于他怎样将答案通过形象、故事表达出来,那是文学评论家的事情了。
  以上所说,看来无非也还是一堆空话。五十年匆匆过去了。回想当年热烈讨论、争辩的光景,还依稀如昨。可是汝昌经过了长期艰难的跋涉,却已很跨出了几步。自然不能说他是笔直地前进的,人间又哪能有这等事。但终于走出了一段路,基本的方向也没有大错。这是值得高兴的,也是我虽然惭愧到底还是说出了这一堆空话的原因。
  一九八二·二·二八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