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红学”这门学问,是有其特殊定义和界限的,并非是一讲《红楼梦》就是红学;用“一般小说学”去对待《红楼梦》的,仍然是一般小说学,而不是红学。红学不是要去“代替”一般小说学,它却补充和丰富一般小说学。一般小说学也不能(一不应该,二不可能)代替红学。我自己一向如此理解,所以应该归入一般小说学的文艺论析,无待特作介绍,只有对《红楼梦》的艺术的特殊点,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加以揭示和讨究的,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红学艺术论。比方说,乾隆年间最早的“评红家”高鹗,他只说“是书词意新雅”,这种泛词还不能成为真正的“红学”见解。只有同时的戚蓼生,大书特书地为读者指出:“……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只有当他给我们抉示出这一与众不同之点、这一罕有绝世之奇的,才真是红学的艺术论——或者艺术的红学见解。如果不主张拿乾隆时人作例而说明鄙意,那我就直白地说是:只有深通红学的艺术家来谈《红楼梦》的艺术,才不使我感到这是拿一般化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我这样说,不必误会,就认定我不懂得“《红楼梦》毕竟是小说”这个大道理了;其实我是说,红学艺术论而一点也不知道这部小说的特点、特性、特色,把它讲得和任何一部别的小说的艺术一样,毫无发现发明,那就令我非常之失望并且“感慨系之”了,因为事实上颇有一些讲说《红楼梦》的艺术的论文,其实质只是说了“形象鲜明,性格突出,语言生动,结构谨严”——我管这叫做“十六字真言”,它可以用来“评论”任何一部够得上小说的作品。
在我上述的这个基本认识的标准下对去年的红学艺术论作一番“巡礼”,我不能不首先列举王朝闻同志的《论凤姐》。我举它,并非因为它的作者有名气,也不是看到它的本头厚,足有五十来万字。当然,作者的名字我会注意到的;但在“名下有虚士”的历史情况下,我并不总是崇拜名气;但读《论风姐》,确实感到了他是“名下无虚士”的一位老艺术家。他以如此的篇幅来专谈《红楼梦》(实在还是只集中谈了一个人物),这是令人感到欣慰的。
《论凤姐》全书,“结构谨严”。它共分四十章,而每章分为七节,一丝不乱。作者自谦,说这是一部读书笔记的整理稿,这话我倒是也信也不信的。说信,是指这部书的体裁。说不信,是说王朝闻同志读书札记不可能如此整齐奇巧。这种安排(再加上他的大小标题一律采用《红楼梦》中的一句话)本身便是艺术家别具匠心的表现。
四十章、章七节, 二百八十则札记,所记何事?是拿凤姐作示例,剖析曹雪芹写人物的艺术。曹雪芹的艺术,论起来方面很多,但毕竟他写人物的手笔最高明,而人物中确实以写凤姐写得最全面、最系统、最完整、最精彩——也最活。取这个例子来论述红楼艺术,可说“探骊得珠”。
王朝闻同志怎么写这部笔记?有何特色?我以为,第一他颇通唯物论辩证法,所以他懂得世界万物现象的复杂性,从不把本来是复杂的看得简单,因而把事情弄得除了一个“简单化”之外再也没了别的。第二他懂得艺术这个东西除了要讲共性,最是要讲个性,即特殊性,没有了后者,就根本不再是艺术——也就再不见了《红楼梦》。第三他能精深,又能浅易,他最厌恶装腔作态,矫揉扭捏的“艺术”,所以他自己的“笔记”虽然随处都有名言至理、精言要义,却无“学者气”和卖弄腔,当然更不摆登台“训众”的派头。我以为,必须是这样子的,庶几可以谈艺术乎。由于我所见到的不都是这样,因而觉得他这部《论凤姐》格外可贵。
大艺术家和能谈艺术的大家,必须是一位真正的通人(而不是摆出架子而并不真通的那种,这是不时可以遇到的假通家)。他在多方面都有很高的水平和素养,而且了解这多方面之间的关系。他细心敏感,渊览精思,高瞻远瞩,而又平等待人,谦虚克己。一句话,绝对不同于某些狂妄人,因为他论艺术是为了大家休戚相关的一件大事,而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王朝闻同志的精通古今中外的艺术对象和理论,并不使我惊奇,使我最惊奇的是我一读其书,发现他对红学的一切竟然是如此地谙悉,实在大出我之意外。说实在的,我甚至想象他是不会对那些红学知识感兴趣,也不会去读的。这完全说明我所“见”之不广,——这“见”是指思想方法。
不通红学是无法真正懂得《红楼梦》的,《论凤姐》的实例证明了此一要义。他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不但没有象有些“评红家”轻看讥嘲红学的意义(以为“掀开红楼梦,就书论书”才是文艺批评家的“纯洁性”和高明之处),他反而于首章以一个专节(第五“虽死亦当感涕也”)来着重指出:“事实方是研究工作的出发点”,红学研究的许多成果,“为了弄清楚被人弄得很乱的关于《红楼梦》的历史背景”,确实“说明了这部小说的产生原因或社会依据”,确实有助于“了解曹雪芹创作素材的来历,了解他对于贵族地主阶级丑恶现实的态度,了解他思想上与艺术上的特点”。这就是通人大方家的见地。他强调“特点”,就是我上文说的那个意思的实例。他说:“没有雍正这样的统治者,也就不会形成《红楼梦》那种奴隶语言式的写作方式”;他能看到:“曹雪芹的读者和亲友脂砚斋,既要揭示《红楼梦》的政治内容,又要替作者打掩护,因此他的批语往往自相矛盾。”他说这是“用心良苦的产物”。
这些,正就是只知道“一般小说学”的艺术评论家所不能理解,甚至是不肯承认的。
王朝闻同志在开卷部分,一次提到《红楼梦》时,用的是“这一部小说”,特别在字的下面有着重点三个。这就不是无所为的。他通部书的一个突出点就是剖析这部特殊小说艺术上的特殊性。他说明“我喜欢读这部小说,不只也着眼于它那巨大的历史内容,主要目的是了解它在艺术上的成就”,而他更注意的是“思想上和艺术上的特点”。这就看得出他是不同于一般小说学家了。
作者在四十章书中,用了三十二章——即从第四章直到第三十五章,从各个方面和角度论析了曹雪芹写凤姐的艺术手法。他从“对立统一与典型化”“典型的两个普通性”……谈起,谈小说人物的性格,从人物心理一直谈到人物的思想方法。其中特别令我个人感兴趣的是他看到也说出的一个重要道理:
“……这个人物形象不仅具备与其他人物相对立的鲜明性格而且她的性格本身也具备着各种对立的因素,形成性格的单纯与丰富的对立统一。……作者对她那做什么和怎样做的描绘,在人物行动中塑造人物性格的方法,……而这一切,都是通过‘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体现出来的。……’她的性格的阶级性时代性,性格的个性和共性,如果不是依靠凤姐与其他人物之间,那些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的生动的丰富的描绘,那么人物形象的典型化难免成为一句空话。”
“作者没有为了暴露凤姐而把人物性格简单化,脸谱化,漫画化,也没有故意加上一些多余的令人生厌的论证性的语言,以表示所谓的主题明确。曹雪芹暴露凤姐的用意并不含糊。它的说服力不在形象之外而在形象之中。不论读者是否接受作者的思想,都不感到他自以为比读者高明。”
这简直太好了!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我在不止一个场合表示过这种见解,从他得到了不约而同的印证,实深欣幸。
上面引了两段话。其最后一句,更是特别重要之极。对此,如感兴趣,可以在书末找到更细致的解说,就是第三十七、八、九这三章,专门论说“创作与欣赏”——作者与读者的关系问题。
说老实话,我看此书,对这三章最佩服,最得味,比专论凤姐性格什么的更加爱看。王朝闻同志在论《红楼梦》艺术的专着中以此为“结穴”,他指出:创作与欣赏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欣赏也是一种主动性的积极性的复杂的精神活动;高明的艺术家的魅力的来源之一就是他对读者的态度的一个基本点是尊重和信任。我们不时遇见一些好心的同志,他们的口语中的一个喜用的词是“懂吗?”这种人,实际上把自己看成是群氓傻瓜中的唯一的聪明者——这种人如果当“作家”,就和曹雪芹不大一样。
“只有把读者读小说时不只有所发现而且有所补充的作用估计进去,才能全面理解《红楼梦》在艺术上的创造性,也就是它在社会作用上的能动性。”
他为了说明这一艺术重大问题,没有忘记举出两个在“红学”上关系极端重要的“特殊读者”,一个是脂砚斋,一个是高鹗。关于这,我特别对王朝闻同志心折。因为在这两个“试金石”上才真正验出评红家对红学是真精通还是假内行,对红楼艺术的特点是自具眼还是徒有目。你听他是如何评论脂砚的:
“在我看来,《红楼梦》所用的艺术手法,不只在于塑造出生动的形象,用它来表达作者对生活的认识,而且在于它的运用,同时产生了一种可能启发诱导读者,靠他们自己认识小说所再现的生活的作用。……〔此处举了凤姐初见黛玉时的一番言辞作例〕脂砚斋认为,这些描写是对凤姐也是对黛玉的传神之笔。这是符合事物互相联系的规律的话。脂评还着重指出:凤姐所说‘真有这样的标致人物’,‘这方是阿凤言语。若一味浮词夸语,岂复为阿凤哉?’这些议论不只说出了作者的长处,……一笔写出凤姐和黛玉这两个人物,同时也说出了读者自己的长处,——能够欣赏艺术美。”
如此佳例,不能尽举,说明对脂砚的赏识是艺术家的眼力高的证据。对于高鹗,他的删、改、篡、添……,王朝闻同志完全用“红学专家”校勘版本的做法,揭出了他的“艺术”上的远远不能与雪芹同日而语,而且严词指明:
“但是(高鹗)这种把读者当笨伯的作法,自己正是一个笨伯。经他一改之后,他自己认定的主题明确了,但形象的‘神韵’没有了,作品的丰富内容被简单化了。可见在艺术观方面,他不是曹雪芹的‘个中人’。”
“《石头记》的续者高鹗,对《石头记》的修改,仿佛只是文学上的,其实正是高鹗在政治思想上和曹雪芹相矛盾的表现。”
“从这种删削可以看出,续者高鹗与作者曹雪芹在艺术和思想倾向方面的对立。”
“而且表明文艺创作与文艺欣赏的矛盾,是一种复杂的思想斗争。”
王朝闻同志并特别举了尤三姐这个例子,分析评批了曹雪芹原作与高鹗改造的是非高下(对此我是完全同意的,我曾在一个会上说:曹雪芹无意给封建妇女立“贞女”“烈妇”牌坊来“旌表”之)。他结论说:“文艺欣赏的思想斗争是够复杂的。……高鹗的改书,至今仍得到一些读者的支持。读者与作者的矛盾永远存在,读者与读者的矛盾也永远存在。”
这真是,既为一位艺术老辈的慨乎言之,又为一位严肃学者的清醒认识。这两者的结合,就表明了本书的一切特色。——例如他科学地论析了脂砚的一处批语之后,说出了一段话:
“俗话说的‘给死人治病’或‘对牛弹琴’,用来理解创作与欣赏的矛盾,不是不尊敬某些自以为高明的读者。看来脂砚斋还不象是这样的‘死人’或‘牛’,《红楼梦》对他不完全是‘东风吹牛耳’的。”
王朝闻这位艺术大家的慨乎言之,却又是十分谨严而朴实的。他的好文风,充分表明了他的好学风。
在结束语中,他指出:
“《红楼梦》所取得的超越前人作品的成就,依靠作者不能‘任陋人支借’的‘心灵’。”
“……因而应当说,《红楼梦》艺术值得借鉴的方面,主要仍然在于艺术与群众的关系。”
我们对此,不是可以当作“晨钟暮鼓”而发人深省吗?
王朝闻同志之着此巨编,并非“为谈红而谈红”,是有所为的。我对他的评凤姐这个人物的见地,并不一定非要“完全一致”不可;我对此书也有我自己的“解味”与犹感不足之感。东方艺术——特别是中华民族艺术上的特点而表现于曹雪芹笔下的,有些点、面,似乎王朝闻同志此次尚未来得及遍涉详谈。但他也交代过了的:“我觉得《红楼梦》的形式和风格,有一种区别于西方艺术的中国特征。它近似中国画或戏曲舞台艺术,不以造成逼真感的幻觉取胜,而是表现艺术家对生活的感受为主,……因而我阅读它时,觉得发现多于直感,读起来觉得它是常新的。”这段话,最极重要。(他只提到中国画和舞台艺术,我则还提出了“诗”的因素这个要点,见《曹雪芹小传》第十九章,以及周策纵教授为此书所作序言中有关部分。只这一段话,就使我对他异常钦佩倾倒。对此,他谦虚地表示了正在深入探索和拟出续篇(论黛玉)的打算。我相信,我的“不足”会得到满足。
一九八一年夏挥汗草
(原刊于《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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