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两种贼,一种偷得到东西,一种偷不到。
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贼,后一种是浪漫主义的贼。
现实主义是劳累的,而浪漫主义是辛酸的。
高大壮正是一个天生的、辛酸的、浪漫主义的贼。
说他是天生的,要从他的祖辈说起,他的爷爷高小瘦性无能,只好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他的父亲高小壮,他父亲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妈妈却不能生育,所以,只好又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高大壮。
有这样一个一脉相承的血统,他怎么可能不是天生的小偷?
百日那天,高大壮的父母抱着他抓东西,百般引诱哄劝逗,他却哭闹着什么都不拿,人们都说他是四大皆空的活佛转世。可是,等宾客散去后,他父母发现他的襁褓中藏着以下东西:拨浪鼓、金元宝、胭脂、状元帽、瓦块、裹脚布、红烧猪头、驴车、邻家的大婶…
可能是由于那一次太辉煌,虽然自幼立志要偷尽天下,以后,高大壮再也没有偷得手过一次。
偷瞎子的钱,瞎子忽然重见天日,当场逮住他;半夜偷聋子的铃铛,聋子第三只耳朵正好移植成功,听得清清楚楚;偷瘸子的马,瘸子无师自通练成绝世轻功,两步就赶上他……
一次挫折,考验人的心胸;
两次挫折,考验人的意志;
三次挫折,考验人的耐力;
100次挫折,考验人的麻木。
高大壮顺利通过了终极考验。
浪漫的极致是行尸走肉,高大壮独自漂泊在这个处处与他为难的人世间,心中是一片无边苦寒的荒漠,眼中只有永恒的黑暗。
虽然从私有制诞生那天起,世界上就有了贼。但没有任何一个贼能在贼格上与他相比,他的纯洁、他的坚贞,他那九死不回的贼的初衷…
他只吃偷来的食物,只穿偷来的衣服。所以,60多年来,他一粒米都没吃过,一缕布都没穿过。他能活到今天,只能用神话来解释。
人们经常能见到他赤裸裸、骨棱棱的身影贼溜溜地闪过,像一句见不得人的脏话。
形而下的绝望滋养了形而上的丰收。
从天命之年开始,他断然遗弃了物质世界,飞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盗贼的真义,到60岁的时候,他完成了盗贼史上第一部专着——《盗德经》——
夫盗亦有道,然则盗可盗,非常盗;
窃可窃,非常窃。
无盗,天地之始;
有窃,万物之母。
……
有盗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窃而时得之,不亦乐乎?
人被偷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无涯,以有涯盗无涯,殆也。
……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盗也。
……
在后记里,他写道:
托之于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着名。然则,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潜行旧典,窃文盗义,编着此经,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发扬盗义,光大贼林。此吾愿也。
《盗德经》完成后,他四处寻访传人,10年铁鞋,却毫无结果。
生命已到尽头,作为贼,他一无所获。“偷人的东西不成功,难道连猪的东西也偷不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他来到猪毛家,因为那里的猪最多,保险系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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