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汉的真面目

  世人都道水浒中的一百零八将个个是令人仰慕的英雄好汉。是些“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神州的真豪杰。一首《好汉歌》令人热血彭湃,彷佛大家都生了义胆。以为大碗吃肉大瓮喝酒,该出手时就出手就算得上英雄好汉了。其实这样的好汉只是水浒中所谓的好汉,从另一角度看这些好汉也就与地痞流氓一般无异了。
  或许流氓就是好汉,但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水浒开篇便道洪太尉一意孤行,放走了“伏魔之殿”中的一百单八个魔君,计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天罡地煞,多用于对恶人的称呼,在武侠小说中则更是恶魔的形象了。水浒作者称这水浒一百零八号人物为魔君,虽是一番戏谑之词,但也自有其合理之处。
  这些水浒中的人物,这一百零八号魔君,我们无论称之为流氓也好,或是称为好汉也好,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魔君,身上确实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使这些魔君成为魔君自身,或谓成全其英雄好汉自身,或流氓自身,为了便于人们接受起见,我称之为水浒传中的英雄观。
  一:英雄要杀人,杀人越多越好。
  无论是哪路英雄,要入那水泊梁山,得交个投名状来。
  水浒传第十一回写汪伦要求林冲拿一个人头来当见面礼。
  “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水浒中的英雄个个会杀人,杀人越多越英雄。且杀人时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杀得不是和他们同路的流氓好汉,他们杀后也就个个心安理得了,从不会内疚。
  金圣叹《水浒》卷之三“读第五才子书法”中,曾为梁山好汉们排了排队。给予“上上”评价的共有九个人物,但从全书看来,“戏份”较重,评者也较偏爱的无非是这四个人:林冲,鲁达、武松、李逵。
  这四个人可说是好汉中的好汉,英雄中的英雄,几百年为人津津乐道,为人所仰慕,崇拜。李逵同志还被封为最富于革命斗争精神的英雄。是农民阶级代表中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在20世纪50年代被封为在绝大多数文学史和研究着作中,都把黑旋风李逵评价。李逵一直被认为是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
  然而就是这些梁山中最好的人物,杀起人来也是有滋有味。
  从上文可知,汪伦要求林冲去杀个人再入伙,林冲根本没迟疑就答应了。汪伦给他三天期限,在这三天里,林冲烦恼的不是要去杀人,林冲烦恼的是找不到人杀,还好第三天碰到地是青面兽杨志,打了个平手,被汪伦叫停了,要是其他一般的客商,早给林冲给一刀两段了。
  林冲先期的手刃陆谦、富安、差拨,到后来的火并王伦,确是不杀人不足以显示其英雄。
  鲁提辖算是最慈悲的,杀人不多,从拳打镇关西到杀死生铁佛崔道成,杀得都还是比较有理的。而武松与李逵身上的血腥味可就浓了。,武松残杀潘金莲,到杀西门庆、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一路是杀了不少人,特别是在血溅鸳鸯楼这一节中,武松一朴刀一个,前后杀死十五人,方才心满意足。意犹未尽,最后留下八个血淋淋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正义凛然”地向世人公布其英雄壮举。而其中真正可杀地只有二三个主使者而已。其他的皆是滥杀。而金圣叹在评点此一杀人事件时,甚是痛快,连道“真正妙笔”。又道:“杀第四个,又割头,与杀别个不同。”武松割尚未完全被砍死的张夫人头时,金圣叹评道:“半日可谓忙杀腰刀,闲杀朴刀矣。得此一变,令人叫绝。武松找到几个无辜的妇女,武松也把她们杀死在地上,道:我方才心满意足。很有点冷血杀手的味道,可以说已经有点变态的。在中外传统中,打女人都已经不是一个好男儿的做为了,何况是杀她们?而金圣叹的评语居然是”六字绝妙好词。“可见金的心态与水浒作者的心态有同工异曲之处。
  武松杀人虽已过滥,但比起李逵则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李逵杀人只图杀得手顺,杀得快活,一味地砍杀,“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死的多是“看客”。李逵杀人形同儿戏,为赚朱仝上山,砍死年方四岁的小衙内,内心无一丝愧悔。明人余象斗对此有评语:“李逵铁心,鹤泪猿悲。”
  李逵不仅仅是滥杀无辜,而是杀人成性,将杀人作为“快活”,不杀人就会难受。三打祝家庄前他说自己已“闲了多时,不曾杀得一人”,要求自带二三百小喽罗“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扈家庄本来已经表示不与梁山为敌,并配合攻打祝家庄,宋江已经宣布他们“前来投降了”。但在扈成已经捉住祝彪欲解往宋江处的情况下,李逵不但把祝彪砍杀,而且“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只有扈成逃走。在宋江批评李逵时他还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吃(被,让)我杀得快活!”因此李逵的“快活”往往以许多无辜生命的死亡为代价。李逵斧劈公孙胜之师罗真人及道童也属于滥杀。他不仅任意杀戮,且手段极其残忍。73回李逵为狄太公家“捉鬼”,将他女儿及其情夫都砍杀,还说“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将两个尸体“乱剁了一阵”,“剁做十来段”!狄太公、太婆得知自己的独生女儿被杀害,非常伤心,李逵还迫使他们治酒食相谢。
  40回里在江州劫法场时他“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41回李逵说:“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又只是知道杀,知道快活。43回里李逵“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士兵都搠死了……李逵还直顾寻人要杀”,被朱贵拦住。
  鲁迅对《水浒传》发表过许多精辟的意见,其中不止一次谈到对李逵的看法。他的《流氓的变迁》一文里说道:“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在《集外集. 序言》一文中明确表示对“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憎恶”。“憎”是痛恨,“恶”是厌恶,很反感。 李逵的杀人在水浒里是突出的,但在杀人方面更滥,更残忍的却也还有不少。
  如为了让美髯公朱仝上山,吴用设计,晁盖、宋江下令,吴用、柴进、雷横、李逵进城,趁朱仝离开时“故意教李逵杀害了小衙内先绝了足下(朱仝)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51、52回)知府之子四岁的小衙内,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孩子,被李逵以板斧将“头劈成两半个”,多么残忍!34回为了让霹雳火秦明入伙,宋江定下计策,让燕顺、王英带领五十余人将青州城外“旧有数百(户)人家,却都被烧成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也就是说为了迫使一个秦明上梁山,杀死了数以千计的无辜百姓。而且由于燕顺、王英等是化装成秦明去的,结果秦明一家被慕容知府所杀。
  水浒的英雄们不仅杀人,滥杀,而且不少英雄好汉都开杀人店,甚至擅长吃人。
  着名的母夜叉孙二娘就是开人肉店的,她的丈夫张青原是替光明寺种菜园子的。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就把光明寺僧给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於是便做了强盗( “剪径”) ,以後被一个做过“剪径”的老者招赘。他与妻子在此开黑店,卖人肉包子。每日只等那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 ——无论从那一角度看,张青与孙二娘都是十足的恶人,在金庸的小说里,这些开肉店的人足以进四大恶人名单里了。然而,张青与孙二娘却是水浒里的好汉。更值得玩味的是武松对这些开人肉店的人的态度。
  话说武松假装被蒙倒(27回),抓住了孙二娘,正待要好好揍她,这时张青来了,叫道:“好汉息怒!且饶恕了,小人自有话说。”
  武松跳将起来,把左脚踏住妇人,提着双拳,看那人时,头带青纱凹面巾,身穿白布衫,下面腿絣护膝,八搭麻鞋,腰系着缠袋;生得三拳骨叉脸儿,微有几根髭髯,年近三十五六。看着武松,叉手不离方寸,说道:“愿闻好汉大名。”武松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都头武松的便是。”那人道:“莫不是景阳冈打虎的武都头?”武松回道:“然也。”那人纳头便拜道:“闻名久矣,今日幸得拜识。”武松道:“你莫非是这妇人的丈夫?”那人道:“是。小人的浑家有眼不识泰山,不知怎地触犯了都头?可看小人薄面,望乞恕罪。”
  武松见他如此小心,慌忙放起妇人来,便问:“我看你夫妻两个也不是等闲的人,愿求姓名。”那人便叫妇人穿了衣裳,快近前来拜了都头。武松道:“却才冲撞阿嫂,休怪。”
  按理说武松作为一个英雄好汉,正派人物,应该对开人肉店滥杀无辜的张青与孙二娘表示出极大愤慨,谁知张青就这么说了几句话武松心就软了,倒对孙二娘叫起嫂子来了。
  而37回里也记道:梁山泊的情报站兼接待站由旱地忽律朱贵负责的那个酒店也是个黑店:“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巴子(干肉),肥肉煎油点灯。”
  梁山的领袖宋江则好几次都差点被他以后的好汉们给活吃了!第一次是落在矮脚虎王英手里,宋江的心肝就差一点被王英做成醒酒汤吃了。第二次是落在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阳岭开黑店卖人肉包子,若非混江龙李俊及时赶到,宋江差一点也就成了包子馅。
  梁山好汉开的人肉店,如张青,除了三种人不杀好汉——一是云游僧道不杀,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二是妓女不杀,怕坏了名声,三是被刺配的罪犯不杀,恐有好汉在里面。其他人都杀。象催命判官李立开的人肉店就杀得更滥了。但他们仍旧名列一百零八将里面。
  而有的好汉则吃人肉,象李逵,就把李鬼的腿上好肉给吃了——金圣叹曾评道:人肉亦有好坏之分,又是一奇!而朝廷命官黄文柄则被梁山众好汉给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黄文柄剥了湿衣服,绑在柳树上,请众头领团团坐定,宋江便问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于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从黄文炳的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当宋江等众头领吃完了烤人肉,口干舌燥之际,李逵又拿刀割开黄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可见,水浒里的英雄好汉个个都是杀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当然,吃人不是成为英雄的首要条件,杀人才是。因为梁山要得就是“投命状”。从头领宋江晁盖起,哪个手上不是累累血迹。
  二:英雄要仗义,要疏财。越仗义,疏财越多,就越英雄。
  在水浒第六十八回宋公明夜打曾头市 卢俊义活捉史文恭中,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后,宋江在众好汉面前表示要请卢来做寨主,并陈述自己有三不及卢:“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员外生于富贵之家,长有豪杰之誉……;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服。尊兄有如此才德,正当为山寨之主。”
  宋江所说大体符合事实。若论个人相貌、出身、武艺,宋江的确都不如卢俊义,宋江确实是一没相貌,二没武艺。但就是这么个黑矮的小押司宋江,却是梁山的第一条好汉,成了梁山众好汉心服口服的首领。
  道理何在?
  道理就在这里,梁山好汉一条最重要标准便是要仗义,要疏财。谁最仗义,谁广施财物,谁就最有声望,武艺相貌乃至出身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就是仗义了。因为梁山的大厅上方就是写着三个大字“聚义厅”。梁山的好汉们最讲义气了。而梁山的众好汉中,宋江又是头号最讲义气的人——至于到底是不是最讲义气的人是大可怀疑的,但江湖上就是这么传说——宋江的所以这黑矮汉子成了头号好汉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宋江号称及时雨宋公明,在江湖上以仗义疏财着称,诸位可曾知道其名气有多大?请看下列情节:
  在第三十五回石将军村店寄书,小李广梁山射雁中,流荡江湖的赌徒石将军石勇声称:“老子天下只让两个人,其余的都把来做脚底下的泥。”当宋江问是何人时?石勇说:一个是是沧州横海郡柴世宗的孙子,唤做小旋风柴进柴大官人。“另一个是郓城县押司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宋公明。”石勇又道:“老爷只除了这两个,便是大宋皇帝,也不怕他。”
  可见宋江名气之大,那宋江的这个大名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便是通过仗义疏财,对任何一个投奔者都待之以礼,赐以钱财,慷慨大方,有始有终。其做法颇类似于战国四公子。
  第二十二回中写武松投靠柴进后,日子一长遭到了柴进的冷遇。而宋江杀了阎婆惜后,逃官司也投奔到横海郡柴进庄园,柴进设宴款待,饮至傍晚时分,宋江起身去净手,由于宋江已有八分酒,脚步趄了,只顾踏去。结果踏在火锨柄上,把那火锨里炭火,都掀在那得了疟疾正在烤火武松身上。引起一场戏剧性的风波。当武松要打宋江时,柴进赶到,对武松道:“大汉,你认得宋押司不?”
  武松道:“我虽不曾认的,江湖上久闻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柴进问道:“如何见的他是天下闻名的好汉?”武松道:“却才说不了,他便是真大丈夫,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我如今只等病好时,去投奔他。
  从武松的话中,我们可以听出,宋江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而闻名的原因则就在于那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有头有尾,有始有终。令天下英雄都想要投奔他。如第三十八回里戴宗就对李逵介绍宋江道:“我且与你说知:这位仁兄,便是闲常你要去投奔他的义士哥哥。”说明李逵也经常想着要去投奔宋江。
  在第三十七回没遮挡追赶及时雨,船火儿大闹洵阳头里,李俊对那要害宋江的张横说道:“兄弟,我常对你说,天下义士,只除非山东及时雨郓城宋押司。今日你可仔细认着。”
  这里,宋江就成了天下第一义士了。成了天下第一义士离成梁山首领也就不远了。
  宋江的名气及他的一次次地逢凶化吉就主要来自于他的义气。
  至于宋江的仗义主要体现在哪里?典型的事例实在不多。主要的就是那生辰纲事发,宋江担着血海也似的干系通风报信后晁盖的表现。至于疏财,倒是挺多的,也不知道宋江从哪里搞了那么多财过来。比如宋江一遇见李逵,看那李逵缺钱,随手就给了粗人李逵十两银子,搞得粗人李逵甚是感激,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粗人李逵就这么简单地被宋江收买了。
  由于梁山好汉个个讲义气,所以一碰到那天下最讲义气的宋江马上纳头便拜也就顺理成章了。施耐庵写水浒最大的不足便是宋江被写成天下第一义士,但具体的事例又不多,而晁盖与宋江一比,往往还显得晁盖更有义气。令人感觉,宋江这天下第一义士称号是被作者硬套上去的。
  既然梁山最重义气,爱思考的朋友不禁会问:“那梁山的义气的本质是什么呢?”
  水浒义气的本质便是结帮互助,干那为法度所不容的事。义表面上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其实却是本质上彻底地自私自利的一种行为。因为这对朋友好的基础建立在朋友也对自己好的基础上。愿意为朋友卖命是因为相信朋友也会为他卖命。愿意为朋友干那违法之事,是因为朋友也会为他干那违法之事。
  梁山的好汉所谓的义遵循的标准便是:你对我好,我也就对你好。你对我极好,你看得起我,我就甘愿为你卖命。
  武松为施恩醉打蒋门神,最后杀了蒋门神,蒋门神依仗官势,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确实是个十足的恶霸。但金眼彪施恩与蒋门神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快活林是山东、河北客商们都来做买卖的商业发达的大镇,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银子换铜钱,大兑坊还能将银票换成银子)。施恩自己说往常他“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倚势)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钱兑坊(按:派囚犯中的这八九十个亡命徒监督快活林的百十处大客店和二三十处赌坊、兑坊,收取保护费)。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撰钱。”(29回)所以施恩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霸。只不过蒋门神后台是张都监和张团练,是管辖州府县军事的高中级军官,比施恩的父亲相当于监狱长的管营硬得多,结果打伤了施恩,夺走了快活林。所以施恩与蒋门神之争实际上是黑吃黑,没有任何正义与非正义可言!武松帮施恩夺回快活林后,“施恩的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即30%__ 50% )利息。各店家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施恩自此重霸得孟州道快活林。”而武松之所以愿意帮施恩夺那快活林,无非就是因为施恩对他好,每天送那好酒好肉给他吃。看得起他。所以武松被施恩的酒肉感动后,就对施恩说:“。”武松道:“你要教人干事,不要这等儿女相!恁地不是干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若是有些谄佞的,非为人也!”。你看,所谓的梁山好汉中的上上人物,天神般的武二郎,其见识也不过如此! 三:英雄不能好色。
  元明是市井文学的发展和鼎盛期,小说和戏曲互相改编,塑造出来的英雄人物,共同特征是不好女色。 水浒英雄更是如此。 如好汉武松面对潘金莲的挑逗,反应是“睁起眼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 24回)  如在潘巧云美色面前,石秀是:“我几番见那婆娘常常的只顾对我说些风话,我只以亲嫂嫂一般相待”( 45回) ,“兄弟虽是个不才小人,却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如何肯做这等之事”( 46回)   英雄不仅不能为美色所诱,夫妻间的性生活也要尽可能降低。宋江早期形象是个酒色之徒,喝酒、狎妓、杀人、放火①,《水浒传》却反复强调“这宋江是个好汉,不以这女色为念” (21回) 。天王晁盖也“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 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 (11回) 。表面看来,不亲女色只是为了“打熬筋骨”、“打熬气力”,深一究之,又不尽然。  英雄耽于女色,便“不是好汉的勾当”,宋江教育王英:“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 (62回) “做好汉”是男人取得话语权力的先决条件。好汉耽于女色,必会带来奇耻大辱.
  水浒好汉一百零八条,大部分都不曾结婚,也不好色。而最有英雄气概的如李逵、武松、鲁智深、杨志、阮家三兄弟等,就不曾表现出对女色的兴趣。如李逵,对女人全无情趣,全不解风月之情,水浒第38回中,李逵和宋江等人在琵琶亭酒馆喝酒,一个“冰肌玉骨,粉面酥胸”的二八女娘来到跟前,“道罢万福,顿开喉音便唱。李逵正待要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却被他唱起来一搅,三个且都听唱,打断了他的话头。李逵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额头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对女人能下得了如此毒手,当然是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的啦。唯有称之为水浒“好汉之风神”。
  水浒的好汉不好色,也因之给自己惹来一些不幸事。如梁山的第二条好汉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冷落了自己的夫人。导致自己的老婆跟他的管家李固勾结起来,告他造反,差点就把卢俊义给整死了。杨雄也是如此,平时对潘巧云不大关心,最终也导致了她的红杏出墙,跟一个和尚好上了,也差点送了杨雄的命。水浒中好色的好汉也就只有矮脚虎王英和小霸王周通两个人了,而王英就是因这,如前文所叙,遭到了宋江的责骂。
  四:英雄要喝酒,要吃肉,肉吃得越多,酒喝得越多,则越英雄。
  由于禁( 节) 性欲而必然地把精力转向食欲,造成无节制的食欲的大放纵,这是英雄好汉生活中的另一大特色。古人早已有云,“食、色,性也”( 《孟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礼记》) 。不但“食( 饮食) ”“色( 男女) ”并举,而且把“食”放在人的本性欲求的第一位。梁山好汉既然在“色”上已不怎么亲近,那在“食”上就再也不能节制甚至“禁欲”了,于是我们就不会奇怪在“水浒”世界中看到那么多大吃大喝暴吃暴饮的描写了,也不会奇怪阮氏兄弟认为“成瓮吃酒,大块吃肉”是作为“理想世界”的梁山泊的一大魅力所在。鲁智深在五台山两次酗酒闹事就是典型的一例:第一次,他在五台山寺中呆了四五个月就感到“饿得干鳖了”,“口中淡出鸟来”,就去抢了人家一桶酒吃,喝醉了行凶打伤了好多人; 第二次,在事过三四个月后,下山吃了二十碗又一桶酒,另加半只熟狗肉,喝醉了上山打坍了亭子,打倒了山门的金刚,又大闹僧堂,打伤十数个人( 第四回) 。俗话说:“酒是色媒人。”梁山好汉既然不近女色,那么喝酒以后还能干什么呢?斗殴闹事,杀人放火。由于“精力过剩”,英雄们的暴力发泄就没有节制了,他们旺盛的生命力就在各种各样的暴力行为中发泄、消耗。 好酒与好色一样,也是要可能妨碍英雄的事业。每次李逵下山,宋江第一要交待的,总是“不可吃酒” (43回) ,李逵因酒闯祸,屡教不改。他惟一一次“端的不吃酒”,是回家搬取母亲。因为此时一旦酗酒,因酒而害了母亲的话,英雄和酒,都将背上“反纲常”的道德骂名,金批李逵忌口是“徒以有老母在”,可谓一语中的。李母一死,李逵马上在曹太公家喝得“酩酊大醉,立脚不住”,作者如此安排,是因为这时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英雄的失误都不会背上伦理和道德的包袱。  这里无非传达一个暗示:好色犯的错误是可恶的( 触犯伦理道德) ,好酒犯的错误却是可爱的( 不触动伦理道德) 。英雄犯错导致情节跌宕,好事多磨。所以,如果非得让英雄有些个性缺憾、有些错误发生,最好是拣轻的、不伤伦理规范的错误来犯一犯。好办法就是让英雄醉酒。单是武松之醉,就有醉打宋江、醉上景阳冈、醉打蒋门神、醉打孔亮,其他如鲁智深醉酒五台山,小霸王醉入销金帐,杨志醉失生辰纲,宋江醉酒题反诗等,更是不胜枚举。“醉酒”,在侠义故事中,成为刻画人物性格和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手段。  好酒不仅不会减损英雄形象,还能为英雄增添可爱和豪气。武松对施恩说:“你怕我醉了没本事,我却是没酒没本事。带一分酒,便有一分本事; 五分酒,五分本事。我若吃了十分酒,这力气不知从何而来。若不是酒醉后了胆大,景阳冈上如何打得这只大虫?我须烂醉了,好下手,又有力,又有势。” (29回) 鲁智深大闹桃花村,也说:“洒家有一分酒,只有一分本事; 十分酒,便有十分的气力!”英雄与酒的亲密关系,在侠义故事中具有普遍性。 而不同的喝酒方式,区别着手段与目的、小人与英雄。对小人来说,酒是色媒人,那和尚裵如海就是靠那不断地劝酒套下潘巧云的。而对英雄来说,“酒”本身就是目的,所以他们要大碗喝酒,大块切肉,总是一醉方休。
  浅析水浒义气及英雄不能好色之缘由
  水浒中的英雄们活在一个纯男性的世界里,这里没有柔情,没有缠绵荡气的爱情故事,女性中多是些淫妇与悍妇,唯一可算得上坚贞美貌的女子——林冲娘子也无非只是一个故事发展的道具。英雄们在这个混乱的虚拟的失衡的世界里来往冲杀,见到的唯有那一片血光。
  水浒义气之所以为如此义气以及英雄不能好色的缘由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作者笔下的水浒世界是一个混乱的、腐败的,缺失了法制与安全保障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人们,朝不保夕。正是这种生存环境的恶化造就了英雄的如此心态,如此行为。
  水浒里有一百二十多个案件,但没有一个案件是秉公处理的。
  试看水浒中的卢俊义一案。
  卢俊义因被李固诬告造反,打入死牢。李固希望卢俊义死得越早越好,因此找到管牢的两院押牢节级铁胳膊蔡福,此人后来也入了梁山,是一百零八将之一。李固送了五十两金子要求蔡福结果卢俊义,蔡福嫌少,李固要加了五十两,蔡福还是嫌小。要求李固出五百两。李固也答应了,只是要求蔡福当夜就得干掉卢俊义。而当蔡福回家时,柴进又找上了门,送了一千两黄金,并加以武力威胁,令蔡福又改变了主意。于是蔡福又把这一千两黄金中拿出一些买上告下,贿赂了梁中书、张孔目等,于是卢俊义得以不死,仅是脊杖四十,刺配三千里。(事见第六十三回)。
  我们注意到,在这个案件中,一切都只是钱在起作用,而与法制或者良心或者正义无关。
  其他的案件也是如此。如林冲案,武松案。林冲案是没道理的重判,武松案是没道理的轻判。这些案件最后判定与执行跟当时的法律都是很有出入的。
  而从宋江被刺配到江州首次碰到神行太保时,两人相遇的场景对话中则更能清楚地感受到水浒世界法制的缺失和江湖之义的泛滥。
  话说当时宋江别了差拨,出抄事房来,到点视厅上看时,见那节级掇条凳子坐在厅前,高声喝道:“那个是新配到囚徒?”牌头指着宋江道:“这个便是。”那节级便骂道:“你这黑矮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宋江道:“‘人情人情,在人情愿。’你如何逼取人财?好小哉相!”两边看的人听了,倒捏两把汗。那人大怒,喝骂:“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颠倒说我小哉!那兜驮的,与我背起来,且打这厮一百讯棍!”两边营里众人都是和宋江好的,见说要打他,一哄都走了,只剩得那节级和宋江。那人见众人都散了,肚里越怒,拿起讯棍,便奔来打宋江。宋江说道:“节级,你要打我,我得何罪?”那人大喝道:“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宋江道:“你便寻我过失,也不到得该死。”
  那人怒道:“你说不该死,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我们看到,水浒中的着名好汉神行太保,当时身为大宋的中层官员之一,是多么的飞扬跋扈,目无法制。不仅是个大贪官,而且非常残忍,毫无同情之心。比最坏的土匪还要坏上十倍,显然十穿着官服的大强盗。
  且看宋江如何脱围:
  “宋江冷笑道:”我因不送得常例钱便该死时,结识梁山泊吴学究的,却该怎地?“那人听了这话,慌忙丢了手中讯棍,便问道:”你说甚么?“宋江又答道:”自说那结识军师吴学究的,你问我怎的?“那人慌了手脚,拖住宋江问道:”你正是谁?那里得这话来?“宋江笑道:“小可便是山东郓城县宋江。”那人听了大惊,连忙作揖说道:“原来兄长正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道:“何足挂齿!”那人便道:“兄长,此间不是说话处,未敢下拜。同往城里叙怀,请兄长便行。”宋江道:“好,节级少待,容宋江锁了房门便来。”
  看,一旦发觉对方原来是好友吴用的朋友,并且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时,马上就欲亲近了。最妙的是,原来在冷笑的宋江这时也马上对这位显然是大宋不良官员的神行太保套起近乎来,全然不觉得此人坏了——也许本来就不曾觉得他的做法不对。所谓人情人情,在人自愿也不是宋江为人的原则。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水浒世界法制的缺失,更可以看出所谓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无非是一个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而相聚的利的结合体罢了。
  又如林冲新到牢城营时,同牢城的犯人都来看他,并提醒他“此间管营,差拨,都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个七死八活。”
  如后来被宋江杀死的阎婆惜曾经卖唱多年,父亲去世,长期混迹于社会底层,可谓阅尽沧桑,深知当时的公人腐败。她说:“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又道:”做公人的,哪个猫儿不吃腥?“是社会的黑暗造成了法制的崩溃,法制的崩溃导致生存环境的恶劣化,正是生存环境的恶化造就了水浒的畸形之义。
  官人既已如此草菅人命,百姓自然也不会珍惜人命。不仅不珍惜别人的命,也不珍惜自己的命。从官方到民间都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轻视。“脑袋掉了碗大的疤瘌”,所以李逵们自己不怕死,同时也视他人的生命为草芥、为蚊蝇。水浒好汉不仅视杀人如嬉戏,而且还以此为谋生的手段。周作人批评中国文学缺少人道,他在《人的文学》一文中,从纯文学中列举十大“非人的文学”,其中强盗书类即点到《水浒》。
  有论者评说《水浒》时这样说:“在这个豺狼虎豹的天地里,只见道德良心的巨大空白。”(注解1)
  正是此意。我们在其中看到的义气和替天行道的背后尽是道德良心的荒芜。所谓替天行道也不过是一个幌子,谋求官位荣禄,以尽的一种手段也正是这种生存环境的恶化造成了水浒英雄的不近女色。
  因为水浒英雄们,过得是朝不保夕,刀口舔血的日子。因此最好是没有家室之累。其次是虽有家室而不坠入情网,不好女色。所谓儿女情长,做事焉得干脆利落?而况江湖男儿拚得就是那份力气与残忍,若是与女人整天如胶似漆,哪来如许力气?古来有诗道:“二八佳人体似酥,腰中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又道:花圃金刚,玉体魔王。绮罗汝做豺狼,结肠斗帐,狱牢牙床。柳眉刀,星眼剑,绛唇枪。口美舌香,蛇蝎心肠,共她者无不遭殃。纤尘入水,片肉投汤。秦楚强,吴越壮,为她亡。早知色是伤人剑,杀尽世人人不防。色伤身,这是中国人一直有的观念,靠力气吃饭的梁山好汉不好色自然是题中之意了。何况,中国人传统思想中又常道:“红颜祸水”,水浒中的雷横一时兴起,听那白秀英唱了几支曲子,便落得勾栏门首戴枷示众,还连累母亲吃人耳光( 32回) 。贞洁如林冲娘子,也是变相的惹祸者。林冲只因娶得美貌“好娘子”,惹着高衙内“自见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只爱他”( 7回) ,要将林冲置于死地。故林冲发配离京时对丈人说“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 8回) ,听来令人心酸,却是无可奈何。江苏农村打麻将有唱牌习俗,打西风唱“西”:“西门庆呀,武松杀嫂,美貌佳人,惹祸的根苗……丑妻薄田家中宝”[ 注解2] 。一个“惹”字说得好:本人无意为祸,美貌必将引祸。高衙内看上的定是“美貌佳人”。 色既然能让梁山好汉有伤身体,又很可能会惹来祸害,那么,梁山好汉之不好色,自然是可以理解了。反过来,要是梁山好汉们是生活在一个太平的时代,家有余财,吃喝不愁,闲时甚多,那么,精力充沛的梁山好汉们不好色才是咄咄怪事呢!
  (1)陆建德. 水浒的灾难[ J].读书,1998,( 12).
  (2)黄毓璜. 丑之恋[ N].生活时报,1998- 4- 27.
  本文中的水浒传以《容与堂本水浒传》为母本,所指回数也是就《容与堂本水浒传》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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