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杀西门庆”事件背后的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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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偶遇武大之妻潘金莲,被其美貌吸引,为达到长期生活目的,与潘金莲、王婆等人合谋毒杀了武大武松出差回来后痛不欲生,在向阳谷县衙上告没有结果后,大闹狮子楼,斗杀西门庆这是古典《水浒》中的经典片段,人们在津津乐道之余通常会认为社会黑暗,老百姓被迫自行报仇,逼上梁山

看热闹归热闹,真琢磨起来却没那么简单武松作为县里的都头还是有一定法律意识的,他告到县衙,提供了人证和物证:武植的骨殖、证人郓哥、证人何九叔、以及西门家送给何九叔的封口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县官是个精明人,先收了武松的状子,说人命关天要慎重对待,打发走武松后随即通知了被告西门庆(颇有点送达法律文书的意思)西门庆自然心领神会,拿出大把银子打点第二天武松催促县官拿人升堂断案,县官说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师爷也敲边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事俱全,方可推问得事情到了这一步,可真把武松给难住了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什么是尸、伤、病、物、踪呢?这是案件调查处理的一个规范,即证据的搜集与运用规则: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尸,人命案件,必须要有尸体,报案后要由官府签派专业人员仵作去现场验尸,查明案件初情没有这个,其他证据要么根本不成立,要么证明力大打折扣;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伤,死者尸身有无伤,该伤是否致命?即死者是否因伤毙命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病,死者是否特异体质?是否患有疾病,死因是否与该病症存在关联?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物,即凶器等,比如武大郎被毒死,毒药砒霜的取得路径、下毒工具、药碗或被褥上是否有毒物残留等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踪,事情的前因后果、案件的情节等细节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从证据运用角度再看武松提供的证据材料能不能充分证实西门庆主谋杀害了武大郎: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武大郎的骨殖,一节被烧的残骨,如果对方质疑这块骨殖从哪来的?是不是人骨?即便是人骨,是不是武大郎的?能不能证明死者被投毒而死?……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地保何九叔的证言,为什么不在县衙查案时说这些?是不是摄于武松的武力才这样说?……文章源自 四大名著网:http://www.sdmz.cn四大名著-http://www.sdmz.cn/52455.html

——郓哥的证言,郓哥长期与武大郎关系很好且颇受照顾,与案件死者有利害关系,与嫌疑人西门庆、王婆等人有个人矛盾……

——用于行贿的银子,有什么证据这锭银子就是西门家的?而不是别人的?有没可能是武松自己的?……

经过历代司法实践,宋代断案司法官已经逐步摆脱不动大刑,谅你不招的唯口供模式但一桩命案,没有见到死者尸体,没有家属报案,没有现场勘查记录、也没有见到作案工具,也没有能形成证据链的人证物证,能够凭义愤就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吗?理来说,不能

很多人会愤慨了——法律有什么用!武松斗杀西门庆是被逼无奈如果这事被宋江摊上,县官和师爷的说辞就蒙不过去这里无意苛责武松不懂刑名之学法律的最大价值不仅仅是在个案上洗冤禁暴、定分止争,而是限制和规范国家机器的运作,权力的任性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侵害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很多冤假错案的产生,都和证据链不扎实、法律推理不严谨以及司法人员急功近利相关

实际上历代统治者都希望能国泰民安,阳儒阴法也好,以德治国也罢,没有一个统治者主观希望他的治下贪腐横行、民不聊生同态复仇在任何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不被允许宋代进入封建社会的中期,社会经济相对稳定,宋太祖颁行《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在中国法制史上有显著地位,《包公案》包青天也在民间口口相传,且斗杀西门庆这起因通奸起意引发的人命公案,在封建社会是和纲常与法度相违背的,官员大多不敢懈怠,何况还有提刑按察使衙门专司刑狱

法律的实施有其自身逻辑,司法官员审理案件、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需要据法揆理而行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被贪腐左右,也不是每个社会都存在梁山这样的法外之地

如果宋徽宗那时候有问责制度,问责县官是什么原因导致武松从一个身怀绝技的好青年变成了一个杀人越货的暴力分子?那就不是本文所能回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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