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复观的文章发表后,很快便成为香港学界的热门话题,而且不久也就知道王世禄是徐复观的化名。对此,潘重规没有直接作答,而是由《红楼梦》研究小组的成员汪立颖,写出了《谁“停留在猜谜的阶段?”》的文章,副题为《答〈由潘重规先生红楼梦的发端略论学问的研究态度〉一文的作者》,发表在《明报月刊》1972年第七十四期。文章一开始即申明:“读完《明报月刊》第七十二期王世禄君的大文以后,我们中文大学新亚书院《红楼梦》研究小组的同学都深觉讶异,因为作者既力言研究态度之重要,可是他批评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红楼梦》研究小组导师潘重规先生,却偏偏不根据事实,同时也诬蔑了《红楼梦》研究小组,笔者作为小组一分子,自然有责任来作一解答。”针对是否“停留在猜谜的阶段”的说法,汪文列举了《红楼梦》研究小组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公布了1951年胡适写给臧启芳的一封信,其中谈到了对潘重规的红学观点的看法,以证明并不如徐复观所说,《红楼梦新解》出来后,“潘先生挨了胡适的一顿骂”。当然也就甲戌本的年代问题进行了辩说。徐复观同意吴世昌、赵冈的观点,认为甲戌本在时间上反而靠后,汪文则持潘说,坚持甲戌本最早,前面的《凡例》出自曹雪芹、脂砚以前的石头或隐名人士之手。汪文在措词上也是颇带情绪色彩的,如说徐文充满了“自欺欺人的瞽说”、“观念不清”等等。
徐复观立即对汪立颖的反批评做出回答,以《敬答中文大学红楼梦研究小组汪立颖女士》为题,在《明报月刊》1972年第七十六期上着文,逐条批驳汪文的指控,情绪愈益激烈。而且还牵及文字以外的活动,包括约潘重规饮咖啡,请《红楼梦》研究小组成员汪立颖和蒋凤吃水饺等,论争已超出学术之外。因此蒋凤又起来作答,写《吾师与真理》一文,刊于《明报月刊》第七十七期。致使赵冈、周策纵不得不出来规劝,对研究《红楼梦》的基本态度给予正面说明。
赵冈在《红学讨论的几点我见》中写道:“最近几个月似乎来了一股讨论《红楼梦》的小热潮。我个人认为这是可喜的现象,真理是愈辩愈明。不过我也觉得在讨论时有几点应该注意之处。”于是提出了四点:一是千万避免使用侮骂的词句;二是学术讨论没有必要化名;三是一些属于程度性的问题,如《红楼梦》的性质怎样,不宜定出硬性的是非判断标准;四是不要只限于讨论现有材料,应设法发掘新材料。周策纵在《论红楼梦研究的基本态度》一文中,则追溯《红楼梦》研究的历史,对许多红学家不喜欢反面证据委婉地加以批评,提倡“自讼”式的辩难,要求“以当下之我攻当下之我”,认为“这样的笔墨官司才不会退化成官司,这样的辩难才算做抬学术杠”。
赵冈和周策纵的文章都发表在《明报月刊》第七十七期上,因此这次论争基本上是在《明报月刊》上进行的,前后持续半年之久。值得注意的是,潘重规始终没有直接出面,直到1974年回答陈炳良的批评时陈炳良的《近年的红学述评》一文,载香港《中华月报》1974年1月号。,才又旧案重提,说徐复观的文章“并未提出什么新的问题”,并说:“‘王文’教训我研究态度要诚实,引用材料要正确,他却沾沾自喜地告诉我说:‘据吴恩裕的《考稗小记》,敦诚死于乾隆五十六年辛亥一月十六日丑时,程伟元刊行《红楼梦》时,敦诚已经死掉约十个月了。’我查吴着,敦诚是卒于乾隆五十六年辛亥十一月十六日丑时,不知王文根据何种秘本。像这种‘信口开河’的写作,辩论实在是一种浪费。”潘重规:《近年的红学述评商榷》,载《中华月报》1974年3月号。毋宁说,这也是一种回答吧。何况,当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74年9月出版潘先生的《红学六十年》一书时,他把徐复观的两篇文章以及汪立颖、蒋凤和赵冈、周策纵的文章都附录在书后潘重规:《红学六十年》第158页至228页,台北文吏哲出版社1974年9月初版。,自然也是一种论争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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