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应指出的是:虽然对于士大夫来说,作为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国家政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政治命运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客观上需要他们有所作为。但就其作用而言,还是有限的。原因在于:士大夫在政治中的作用,要通过天子这一环节,才能得到最终的转化。在经学的知识体系中,政治的根本讲求的是君臣之义,君为本干,臣为末枝,君权神授。能够对君主施加影响的只有“天”,臣在国家政治中只扮演了一个效忠者和执行者的角色,费孝通先生在《论绅士》一文中就曾指出:“官僚是皇帝的工具,工具只能行使政权而没有政权。”(《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页)这就使得饱读经书的士大夫,纵然“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世说新语·德行》)的初衷,而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还需要通过天子才能实现。由此就产生了两组矛盾:
一组矛盾是士大夫要求改良政治现状的愿望和天子的不作为之间的矛盾。
在东汉中后期,经常会出现检讨当时政治和频繁要求选拔贤良的天子诏书,这似乎是在满足士大夫改良政治的愿望。但事实上只是为了应付上天谴告的一种敷衍,选拔上来的贤良,也大都是些欺世盗名之徒,即便有一两个贤才,也常常是选而不用,像黄琼那样的练达之士,起初是公车征聘,礼遇有加,后来是“久处议郎,已且十年”(《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表面文章做多了,“天子”干脆就不再对灾异的发生负责,将其转嫁给三公,免掉几个大官的职,算是给老天一个交待了。究其原因,就在于发生变异后的皇权具有排他性,要“亲小人,远贤臣”,到何太后那里,甚至会认为士大夫是可有可无的,是可怕的异己势力。这样大凡是士大夫要求矫正的政治弊端,都会受到来自皇权的保护,像以天下为己任的陈蕃,愈是呼唤政治清明,政治就愈离他远去,“宦官由此疾蕃弥甚,选举奏议,辄以中诏谴却,长史以下多至抵罪”(《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而皇权排斥了士大夫,就随意地割断了臣通过君实现自身政治抱负的链条,直接的后果就是引发了士大夫群体的分化。
一部分士大夫明知不可为而奋力为之,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唤醒麻痹的皇权。像周荣、张纲、杨赐、李固、杜乔以及桓灵时期的党人们等,都表现出了舍身取义的精神和对社会正义回归的企盼。但热血的抛洒,换来的却不是他们所向往的“中兴政治”局面的出现,而是士人政治理想的破碎。当李膺遭遇党锢,免官还乡,“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李膺》)。拿这里所说的“道”,与荀爽在给李膺信中提及的“知以直道不容于时”中的“直道”做个比较的话,二者有所区别:“直道”是一种外在表现,是人们都可以感觉到的行为举止,正如当时人对陈蕃、李膺的评语那样:“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楷模李元礼。”而“高尚其道”的“道”,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此,因为罢官归隐的李膺,已不再可能在政治舞台上展现他的“直道”,而是以一种士人的“气节”来维系着人们对美好政治前景的向往,就此点而言,“高尚其道”的“道”,就转为内在的“道德”,这就意味着对道德的尊崇已经超越了对政治的认同。
而对道德尊崇,实际上就是对东汉国家的抛弃,钱穆先生就这样认为:东汉士人道德有些偏狭,他们所讲的孝廉,只是个人和家庭的,而不是国家和社会的(《国史大纲》第三编第十章《士族之新地位》,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90~191页)。但孝廉,是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精神的体现,最终是要延伸到国家社会中,是道德—政治一体,是儒家政治理想在现实中的具体措施,原本是没错的。而在皇权变异之后,在仁人志士的血泊中,促成的道德与政治的分途,从更深层面上讲,则是天人感应学说在士大夫思想中的解体,是遭遇挫折后士大夫理想寻求安置、精神得到解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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