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条件下,对自己一方的决策、方案乃至于同盟成员,都需要保守秘密,尤其是领导人掌握计划和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应该慎重地对待保密工作的问题。魏国侍中刘晔在朝廷曾竭力劝告魏主曹睿伐蜀,认为“今若不剿除,后必为大患”,睿点头答应。刘晔回家后,众大臣来探问是否有兴兵伐蜀一事,晔回答没有此事,并解释说: “蜀有山川之险,非可易图。空费军马之劳,于国无益。”大臣杨暨听到此话后向曹睿反映说: “刘晔曾劝陛下伐蜀,对众臣又说蜀不可伐,这是犯欺君之罪呀。”曹睿当即召刘晔前来对证,晔对睿说: “我仔细地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蜀不可伐。”一会儿,杨暨离去,刘晔奏说: “臣昨日劝陛下伐蜀,乃国之大事,岂可妄泄于人?夫兵者,诡道也,事未发切宜秘之。”(第九十九回)曹睿这才恍然大悟。看来,刘晔正是要将伐蜀决策对杨暨一类众官员保密。钟会、邓艾伐蜀成功后,反相毕露,司马昭利用二人相互之间的矛盾,让兵力众多的钟会去收服邓艾,他自己则提大兵前往长安,暗防钟会兵变,并与亲信邵悌商定对此意秘而不泄。大臣贾充秘告司马昭说,他怀疑钟会收服邓艾后会反叛,司马昭回答他: “如遣汝,亦疑遣汝耶?吾到长安,自有明白。”(第一百十八回)司马昭的回答,似乎未置可否,似乎又是对贾充怀疑的否定,巧妙地保密了自己的意图。
当然,泄密于自己身边的同事或亲人,不见得他们就会干出危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来,但是,由于消息传播的连锁性,秘密很可能通过他们依次被泄漏于第三者、第四者,……最后让最需要对其保密的人知道,这就误了大事。曹操门下侍郎黄奎与马腾密谋,欲里应外合,诛杀曹操,奎回家后将密谋泄漏于其妾李春香,而黄奎的妻弟苗泽与李春香私通,他正欲得之而无计可施,遂从李春香处打探到黄奎的密谋,向曹操作了汇报,黄奎密谋败露,全家被捉拿斩首。三国后期,吴主孙亮眼见大将军孙綝的专横,写密诏让自己的小舅子、黄门侍郎全纪领禁兵斩杀孙綝,事前嘱咐他: “此事且不可令卿母知之,卿母乃綝之姊也。倘若泄漏,误朕匪轻。”(第一百十三回)全纪受诏回家后,遵嘱对自己的母亲严加保密,只将此事密告父亲全尚,不料全尚得知此事后,无意间告诉妻子说: “三日内杀孙綝矣。”妻子当面答应该杀,私下却写信让人送与孙綝,孙綝当即领兵将全尚一家捉拿,并依仗兵权,废掉了孙亮。这里,知情人以为是自己的亲人,就将机密泄漏于他们,但亲人却有意无意地将机密再泄漏于别人,最后传给保密对象,非但使计划落空,反倒害了自己性命。人们对同事的保密容易办到,而对家属的保密却不易办到,可见,对亲人的言谈正是保密工作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一定要多加注意。秘密多让一个人知道,其保密系数就缩小许多倍。
三国时期,领导人对作战计划惯常采取的保密方式是授予将领“锦囊妙计”,让将士临事再发。例如,曹操赤壁战败后派曹仁守南郡,临走前嘱咐他: “吾有一计,密留在此,非急休开,急则开之。”(第五十回)后曹仁与周瑜大战,此计派上了用场。张辽、李典、乐进三人在合肥防御孙权军队,曹操听知孙权领兵进攻合肥,于是派人向张辽等送木匣一个,匣上有操封条,封条上写着: “贼来乃发。”(第六十七回)此方案亦获成功。孔明死前料身后魏延必反,于是留给杨仪锦囊妙计,封题上更是严格规定: “待与魏延对敌,马上方许拆开。”(第一百五回)杨仪直待到与魏延对阵时,在军队门旗影里方才拆囊受计。这种保密方式由于严格规定“临事乃发”,受计的将领事先不知道其内容,其好处是: 第一,缩短了将领接受计划与实施计划的时间间隔,较彻底地排除了泄密的可能;第二,危急时候打开它,极大地提高了其价值的实效性,避免了受计将领们无谓的争论和犹豫;第三,防止了受计将领在实施前的情绪渲染。
孔明南征孟获时攻打三江城,他将一个完整的命令向十万军队分解下达: 准备衣襟——包土——城下交割——上城。军士在执行前两钟会夺汉中。
个难度较大的命令时尚不知道其目的。这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绝好的保密方式。魏国镇西将军钟会接受伐蜀之命后,在国内大造伐吴舆论,并让沿江各处广造战船,司马昭不解其意,召来问道: “子从旱路收川,何用造船耶?”(第一百十五回)钟会回答说,他命令各处造船的目的有三个: 一是使伐蜀计划具有保密性,蜀国因而不会做防御准备;二是在声势上造成对吴国的威胁,使蜀国受伐求救于吴时,吴国不敢轻举妄动;三是为灭蜀之后的伐吴战争做好了准备。钟会的做法是包含保密措施在内的涉及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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